佛教徒必須要行佛化婚禮嗎?
節選自《正信的佛教》 聖嚴法師著
佛化婚禮,在佛教的三藏典籍中,找不到明確的根據。所以,佛教並不強調佛化婚禮的重要性,凡是公開的婚姻,都會受到佛教的認可。佛教嚴禁私通,私通在佛教稱為邪淫,是犯罪的行為。
至於佛化婚禮,在佛化家庭的建設上說,是有必要的。至少,佛化婚禮的舉行,已經證明男女雙方都是三寶的弟子,自從結婚之後,他們所組成的家庭,也必是佛化的家庭。所謂佛化家庭,是指信奉三寶並且實踐佛法的家庭,至少那是一個修持五戒十善的家庭,一個和樂慈愛的家庭。
所以,凡是正信的佛教徒,應該舉行佛化婚禮,並且鼓勵親友們舉行佛化婚禮。
因為佛化婚禮在佛典中沒有明確的根據,對於婚禮的儀節,迄今尚沒有統一的規定。不過,主要的儀節,應該是皈依三寶及宣誓相敬相愛,在三寶的光照之下,結為夫婦,以愛情相助,以道情相勉。
根據比丘戒的規定,出家人不得作婚姻的介紹人。但是,既沒有說出家人不能作證婚人,也沒有說出家人可以作證婚人。若以解脫道的觀點衡量,出家人最好不做證婚人。若以菩薩道的觀點衡量,為了佛化社會的理由,出家菩薩為人證婚,當可視為接引的方便。